爬完文大致上該有點什麼意見嗎?
想引用筆記裡這些阿姨叔叔們(XD)將之視為
『湯湯水水』的村上春樹《挪威的森林》其中一小段:
「那是個什麼話題到最後都會轉到自己身上的年紀。」
很久以前就想著要引用、原文倒也忘了
畢竟處在這樣的年紀是釋出多於吸取……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即使這八個月來,使用Blog進行個人書寫的人越來越多,
但所謂的文學Blog,95%以上仍在明日報新聞台這種比較沒彈性的Blog上。
而使用MT等系統,擁有較多技術性的Blog,文字則多半粗糙,
內容類型集中在「肚臍眼」,連「肚臍文學」都談不上。
而寫技術的Blog,讀來又沒有什麼質感。
──摘於《Debby的Blog》或《Debby》
「網路文學」在一九九○年代末之所以如此頻繁地被討論,
原因之一是當時網路正開始火紅,
人人都在努力思考自己的位置如何和網路扯上關係。
而台灣文學界認真看待這個字,
或許是因為台灣文學經過八○年代的眾聲喧嘩後,
進入九○年代末反而一片死氣沈沈,
網際網路適時闖進來,BBS上頭發表的小說、散文和詩詞,數量多得嚇人,
於是台灣文壇目光全轉向網路,視網路為文學的未來希望。
經過幾年下來,結果卻令人十分失望,
網路上發表的文學作品絕大多數只是所謂「肚臍眼文學」,
張愛玲在《童言無忌》一文中這麼形容肚臍眼文學:
「然而通篇『我我我』的身邊文學是要挨罵的,
最近我在一本英文書上看到兩句話,
借來罵那種對於自己過分感到興趣的作家,倒是非常切當:
『他們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,並且想法子尋找,
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,叫人家也來瞪眼看。』」
但是轉一個角度來看,
我們為什麼非得以文學的價值觀來對待網路個人書寫?
既然是個人式的寫作,既然網際網路是沒有守門員的出版媒體,
何不就「我我我」到底?難道「我」不能成為書寫的價值與特質?
Blog 就是將「我我我」發揮到極致的網路個人書寫形式,
它上頭的文字不是「我」的生活,就是「我」的觀點。
……王俊秀在《博客的精神特質》中所提到的:
「博客的優勢就是,不斷搜索提煉資訊,不斷學習和思考。
博客的確需要很『博』,但是博客最根本的信念就是:
『別人比我知道得更多』。
因此博客文體最重要的特點就是鏈結,
鏈結是博客最有力的武器,沒有鏈結就沒有生命。
『讀者比我知道得更多』,
博客與讀者的交流是關鍵,沒有互動交流的博客也就沒有生命。」
──摘於《音謀筆記》
我只是想將自己心中所感動之事對人談說,又如此書寫下來。
或者有冒犯君主之嫌,實在罪過,罪過。
不過,這本草子是講我之所見所思的許多趣事,趁百無聊賴之際,
也沒指望別人會看,予以整理書記下來而已,
間或有一些對別人不便的言重之處,原本是想要巧妙地隱藏起來,
萬萬想不到竟如「只緣淚湧」那般洩露了出去。
……遂將種種故事啦甚麼的,想寫滿在無限的紙張之上,
怎料,竟然都是些莫名其妙之事佔了大部分。
……我不過是將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,戲為之書出而已,
可真沒想到會與別的著作雜在一起,受人批判呢;
不過,據說有些讀者居然還說:「真是了不起!」那可真太奇妙了。
不過,這也是當然之事啊。聽別人評議事物之好好壞壞,總是可以推察其心。
只不過,讓別人讀此,無論是記草木花的部分,或記蟲的部分,
都是挺遺憾的。內中所記任何事,乃自己心中之印象深刻者,
例如聽別人所講的歌物語啦,或是世態人事啦,或是風雨霜雪等等,
故而其間或亦有些奇妙有趣之事罷。不過,萬一有人譏評:
「奇怪,何以只對這種事情特別有興趣呢?」那可就真的毫無辯解的餘地了。
既然我原本無異令此書與他人之著作雜在一起而廣受眾人閱讀,
所以其中自難免有一些寫得教人讀後感到
不充足、不好意思、不方便,甚或不稱意之處。其實,
這些都不足以構成刻意鋪張,或者當作一回事地加以譏刺才是。
擅長吟詠詩的人所寫的歌詩,無知者往往不免要評論一番。
據說也有不吃鴨蛋人的呢。恐怕還有人會認為梅花欠佳的罷。
鄉下人的孩童,哪有不拉扯牽牛花的呢?讀此書的人,或者會覺得:
竟有些想的做的,都跟普通人大異其趣啊。若此,則當然不得令我遺憾了。
不過,這微不足道之事,何以不能像過去那樣子擱置一旁,
而偏會備受矚目,卻又到底該如何是好呀。
──出典《:: ephemeris ::》引用
──清少納言《枕草子》P. 323-4﹝林文月 譯﹞
想引用筆記裡這些阿姨叔叔們(XD)將之視為
『湯湯水水』的村上春樹《挪威的森林》其中一小段:
「那是個什麼話題到最後都會轉到自己身上的年紀。」
很久以前就想著要引用、原文倒也忘了
畢竟處在這樣的年紀是釋出多於吸取……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即使這八個月來,使用Blog進行個人書寫的人越來越多,
但所謂的文學Blog,95%以上仍在明日報新聞台這種比較沒彈性的Blog上。
而使用MT等系統,擁有較多技術性的Blog,文字則多半粗糙,
內容類型集中在「肚臍眼」,連「肚臍文學」都談不上。
而寫技術的Blog,讀來又沒有什麼質感。
──摘於《Debby的Blog》或《Debby》
「網路文學」在一九九○年代末之所以如此頻繁地被討論,
原因之一是當時網路正開始火紅,
人人都在努力思考自己的位置如何和網路扯上關係。
而台灣文學界認真看待這個字,
或許是因為台灣文學經過八○年代的眾聲喧嘩後,
進入九○年代末反而一片死氣沈沈,
網際網路適時闖進來,BBS上頭發表的小說、散文和詩詞,數量多得嚇人,
於是台灣文壇目光全轉向網路,視網路為文學的未來希望。
經過幾年下來,結果卻令人十分失望,
網路上發表的文學作品絕大多數只是所謂「肚臍眼文學」,
張愛玲在《童言無忌》一文中這麼形容肚臍眼文學:
「然而通篇『我我我』的身邊文學是要挨罵的,
最近我在一本英文書上看到兩句話,
借來罵那種對於自己過分感到興趣的作家,倒是非常切當:
『他們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,並且想法子尋找,
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,叫人家也來瞪眼看。』」
但是轉一個角度來看,
我們為什麼非得以文學的價值觀來對待網路個人書寫?
既然是個人式的寫作,既然網際網路是沒有守門員的出版媒體,
何不就「我我我」到底?難道「我」不能成為書寫的價值與特質?
Blog 就是將「我我我」發揮到極致的網路個人書寫形式,
它上頭的文字不是「我」的生活,就是「我」的觀點。
……王俊秀在《博客的精神特質》中所提到的:
「博客的優勢就是,不斷搜索提煉資訊,不斷學習和思考。
博客的確需要很『博』,但是博客最根本的信念就是:
『別人比我知道得更多』。
因此博客文體最重要的特點就是鏈結,
鏈結是博客最有力的武器,沒有鏈結就沒有生命。
『讀者比我知道得更多』,
博客與讀者的交流是關鍵,沒有互動交流的博客也就沒有生命。」
──摘於《音謀筆記》
我只是想將自己心中所感動之事對人談說,又如此書寫下來。
或者有冒犯君主之嫌,實在罪過,罪過。
不過,這本草子是講我之所見所思的許多趣事,趁百無聊賴之際,
也沒指望別人會看,予以整理書記下來而已,
間或有一些對別人不便的言重之處,原本是想要巧妙地隱藏起來,
萬萬想不到竟如「只緣淚湧」那般洩露了出去。
……遂將種種故事啦甚麼的,想寫滿在無限的紙張之上,
怎料,竟然都是些莫名其妙之事佔了大部分。
……我不過是將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,戲為之書出而已,
可真沒想到會與別的著作雜在一起,受人批判呢;
不過,據說有些讀者居然還說:「真是了不起!」那可真太奇妙了。
不過,這也是當然之事啊。聽別人評議事物之好好壞壞,總是可以推察其心。
只不過,讓別人讀此,無論是記草木花的部分,或記蟲的部分,
都是挺遺憾的。內中所記任何事,乃自己心中之印象深刻者,
例如聽別人所講的歌物語啦,或是世態人事啦,或是風雨霜雪等等,
故而其間或亦有些奇妙有趣之事罷。不過,萬一有人譏評:
「奇怪,何以只對這種事情特別有興趣呢?」那可就真的毫無辯解的餘地了。
既然我原本無異令此書與他人之著作雜在一起而廣受眾人閱讀,
所以其中自難免有一些寫得教人讀後感到
不充足、不好意思、不方便,甚或不稱意之處。其實,
這些都不足以構成刻意鋪張,或者當作一回事地加以譏刺才是。
擅長吟詠詩的人所寫的歌詩,無知者往往不免要評論一番。
據說也有不吃鴨蛋人的呢。恐怕還有人會認為梅花欠佳的罷。
鄉下人的孩童,哪有不拉扯牽牛花的呢?讀此書的人,或者會覺得:
竟有些想的做的,都跟普通人大異其趣啊。若此,則當然不得令我遺憾了。
不過,這微不足道之事,何以不能像過去那樣子擱置一旁,
而偏會備受矚目,卻又到底該如何是好呀。
──出典《:: ephemeris ::》引用
──清少納言《枕草子》P. 323-4﹝林文月 譯﹞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