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早餐桌)



親愛的寶寶:


我拜託記者給我了一張,我和她的照片。

我和她拍了無數的照片。
每次記者到了我們的攝影棚,要求我們合拍照片時,
我都會愣一下:「咦?上次不是拍過了嗎?」



我老是覺得記者按快門的數量都是遠遠超過他們需要的
根本用不完。
每次被閃光燈閃到發昏的時候,心裡都想:
「這次拍的總夠你用一年的了。」

這當然是活老百姓的想法,
記者又不是怕物資缺乏、先買好幾箱衛生紙放家裏慢慢用。

記者的工作就是此時此刻記下可報導的事情,
哪怕你老是穿一樣的衣服,擺一樣的姿勢,他們也是要拍。


這樣想來,拍明星的記者應該比拍政治人物的記者多點樂趣吧。

政治人物常常就算換了衣服、也沒人看得出來,
又老是做同樣的動作,揮手、剪綵、抱抱別人的小孩,
所幸有時候會偶爾打個瞌睡,已經算很精彩的了。

明星大多漂亮,不漂亮的也多少會做怪,拍起來好玩多了。



已經拍太多了,
為什麼還會特別去和記者要一張我和她的照片?

因為我們兩個都不記得拍了這張照片,
當時主持完一個有點麻煩的典禮,
兩個人趕快換了鬆鬆垮垮的衣服去吃東西,又很二百五地互相敬著酒。

她臉紅撲撲的、瞇著眼,
我臉上還留著造型師用海綿替我做出來的一點點鬍渣子,
我們兩個就活像鴉片鋪裡的哥兒們,
臉貼臉地拍下了這張惺忪的照片。


我有一個會高低擺動的照片夾子,可以夾好幾張照片。
我和記者要來這張照片之後,就把它也夾了上去。

其他那些照片裡的我們也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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