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給過短的自己。


●看一項新事物而反問;出書真的是指標?
 小說到底該告訴對方什麼?或是根本不該告訴誰什麼?

●閱讀是練習技巧或是新式激盪法則?
 真該在意寫作技巧嗎?亦是除去了效果,詩什麼都不是。

●究竟想要從文字中得到什麼?


●講資格太傷感情,習慣以傷感情的態度面對自己
 是、依然沒有資格接受超出意圖接受的範圍

●我想我所知道的只有感受,把持著感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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